各系、部:
为加强学生的诚信自律意识,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培养良好的学风考风,学院决定自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起,试行“免监考”制度。各系应遵照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“免监考班级”实施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“免监考班级”的申报工作。
一、各系要高度重视,做好组织、宣传工作。认真组织学生深入学习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“免监考班级”实施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务必使全体学生正确认识“免监考”制度的目的、意义,全面了解其内容和做法。要把学习和宣传《办法》与考风考纪教育结合起来,既鼓励申报“免监考班级”,又从严管理,把申报工作当做加强学院学风和考风建设有效手段,切实抓好。二、各系辅导员、班主任要深入班级,组织讨论,具体细致地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。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,带动全班形成共识,积极申报“免监考班级”。
三、申报“免监考班级”,须认真填写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“免监考班级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申报的班级原则上要求学风良好,在上一学期考试中无人违纪或作弊。
四、各系将“免监考班级”的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,于5月10日前送交教务部(联系电话:86654341)。
附件1:闽科教〔2015〕31号--附件2: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“免监考班级”申请表.doc
附件2:闽科教〔2015〕31号--附件1: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“免监考班级”实施暂行办法.doc
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
2015年4月30日